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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办税】2019年征期来咯~速速收藏!

发布日期: 2019-01-21     信息来源: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

2019年丨征期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第一百零九条和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8〕15号)规定,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19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:

一、3月、5月、7月、8月、11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。

二、2月4日-10日放假7天,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6日。

三、4月5日-7日放假3天,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8日。

四、6月7日-9日放假3天,6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6月20日。

五、9月13日-15日放假3天,9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9月18日。

六、10月1日-7日放假7天,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4日。

七、12月15日为星期日,1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2月16日。

上述时间如有变动,将按照既定程序进行调整,并另行通知,发布公告。

请及时关注,提前安排好相关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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